处罚决定书文号:顺国税稽罚〔2017〕12号
当事人名称:北京澄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1101137546****0G
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:李*刚
违法事实:经北京市顺义区国税局稽查局检查,发现其在2014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,主要存在以下问题: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39份,金额434.14万元,税额73.80万元。
处罚依据: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。
处罚情况:处以追缴税款73.80万元的行政处理、处以罚款83.80万元的行政处罚,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。 (北京市顺义区国家税务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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