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创建协会/商会、征信机构、有关企业:
根据2018年北京市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工作方案,经市诚信企业创建办研究,决定启动2018年北京市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征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创建协会/商会可以在市诚信企业创建办确定的征信服务机构(名单见附件)中自愿选择一家机构,作为本行业诚信创建企业提供征信服务。
二、建议各创建协会/商会可与所选定的征信机构签署统一的委托征信协议,亦可根据企业需求,由企业直接与征信机构签署委托协议。第三方征信报告费用应由委托方(协会或被征信企业)直接向征信机构支付,价格由协会或企业与征信服务机构协商确定。
三、征信工作开始后,各协会/商会应将企业提交的资料、以及各协会/商会记录的行业监管信息一并提供给所确定的征信机构。如已有资料未能满足征信需要,征信机构可另行向企业收取资料,或进行实地访谈。
四、征信报告是各协会/商会对企业进行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,凡协会/商会已经受理的企业,均需接受征信服务。
五、如选择2家及以上征信机构的,则需要由协会/商会具体划分企业范围,征信机构须在划定的范围内开展企业征信服务,不得超范围作业,协会/商会亦应按划定的范围向征信机构提供相应的企业资料。
六、征信机构可利用"北京市诚信自律公共服务平台"进行征信服务,亦可自行按照统一标准要求为企业出具征信报告,并在收到完整的企业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,出具征信报告一式三份(市诚信企业创建办、创建协会/商会、企业各一份)。
七、征信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。
八、请各协会/商会于2018年9月10日前,将所确定的征信机构反馈至北京企业评价协会(beea@beea.org.cn)。未能反馈的,已参加创建的行业按照去年已选择机构进行安排,新创建行业报市诚信企业创建办统一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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